妊娠期用藥原則是什么?為了幫助大家了解,醫(yī)學教育網(wǎng)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妊娠期用藥需有明確指征,應采用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且已清楚的老藥,并且注意用藥時間、療程和劑量的個體化,必要時需測定血藥濃度以及時調(diào)整劑量。對尚未搞清是否有致畸危險的新藥,盡量避免使用;小劑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劑量;單藥有效的避免聯(lián)合用藥(對致病菌不明的重癥感染患者使用抗菌藥時例外);用藥時需清楚地了解妊娠周數(shù),在妊娠頭3個月是胚胎器官形成期,應盡量避免使用藥物,如應用可能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時,要權衡利弊以后再決定是否用藥,若確實病情需要;也不應過于顧慮而延誤母體必要的治療需求,因為一些疾病,如糖尿病、癲癇的驚厥發(fā)作、子宮內(nèi)感染(如梅毒)等也有致畸的可能,若病情急需,應用肯定對胎兒有危害的藥物,則應先終止妊娠后再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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