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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wèi)助理醫(yī)師考試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2016-11-15 20:12 醫(yī)學教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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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wèi)助理醫(yī)師考試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說明:

(1)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并于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y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2)現(xiàn)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y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距筆試考試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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