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障礙性貧血的治療:
1.盡可能去除導致再障的各種病因。
2.積極支持治療
預防重要臟器出血、防治感染及心理治療。一般認為Hb<50g/L,有心功能代償不全者,對貧血耐受能力很差或有大出血傾向者有輸血適應證,但應注意有些老年病人,特別是高齡患者由于各器官功能衰退,即使血紅蛋白達60g/L,也應考慮適當輸血,以防各種嚴重合并癥發(fā)生。有骨髓移植適應證患者,骨髓移植術前應盡量避免輸血,因為輸血可引起同種免疫抗體如HLA抗體、血小板抗體等,影響以后骨髓的植入。有的再障患者需長期反復輸血,應注意血液傳播的疾病,如各種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病毒感染、巨細胞病毒等。因此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盡量輸“去血漿和白細胞”的紅細胞。此外長期大量輸血可以引起血色病,也應注意觀察。止血一般常用維生素C、止血敏、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如檢查發(fā)現有纖維蛋白溶解活性增高表現,應加用抗纖溶藥物如6-氨基己酸等。女性月經量過多或流血不止,可在月經來潮前7~10d開始用丙酸睪丸酮100mg,肌注每日1次,直至月經來潮停用,可減少出血。血小板<10×109/L,伴有嚴重出血者,有輸血小板的適應證。皮膚大片淤斑、口腔黏膜血泡或出血、眼底出血等,應積極輸血小板,改善出血情況。因臨床經驗提示,有上述情況者,常常容易發(fā)生中樞神經系統(tǒng)出血,而在此種情況下,一旦發(fā)生中樞神經系統(tǒng)出血,搶救很困難。輸血小板在一開始就應注意盡量少用供者,最好用同一供者,用不含白細胞的單采血小板以盡量減少血小板抗體的產生。
再障患者感染防治十分重要,因粒細胞減少,免疫功能異常,感染常是再障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預防感染平時應注意適當營養(yǎng)、講究衛(wèi)生、盡量減少與人群接觸,盡可能清除全身已存在的各種感染病灶,以防導致全身感染。一旦發(fā)生感染,如不明原因發(fā)熱,不論當時是否能找到感染灶,應首先試用抗細菌治療,抗細菌治療無效,應考慮病毒感染或真菌感染,同時合用或單用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療,病原體明確后,應按藥物敏感試驗用藥。再障用藥還應注意盡量避免對造血有影響的藥物。在抗感染方面,目前一般不主張輸注白細胞,因為粒細胞在血液中的壽命僅幾小時,必須每日連續(xù)輸注直到感染控制,而反復輸注HLA不合的粒細胞易產生抗體,影響以后的治療。在粒細胞極度低下的嚴重感染情況下,適當應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有利于控制感染。心理治療主要包括提高治病信心,提高對疾病的認識和加強對治療的配合。
3.雄激素和蛋白合成同化激素治療
雄激素是治療慢性再障的首選藥物。它能促使腎臟產生紅細胞生成素(EPO);巨噬細胞產生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在肝臟和腎臟存在5β-降解酶,使睪酮降解為5β-雙氫睪酮和膽脘醇酮,后兩者對造血干細胞具有直接刺激作用,促使其增殖和分化,因此雄激素治療必須在有一定量殘存造血干細胞的基礎上,才能發(fā)揮效果。急性再障有時顯示不出效果,可能與殘存的干細胞太少有關。慢性再障有一定療效,國內報告有效率為34.9%~81%.
4.造血干細胞移植
異基因骨髓或直干細胞移植是急性再障的首選治療方法,移植后長期無病存活率可達60%~80%,其適應證一般年齡<20歲,有HLA配型相符供者,術前少量輸血或未經輸血,因輸血易使受者對獻血員次要組織相容性抗原致敏,易發(fā)生排斥而使移植失敗。預處理一般以環(huán)磷酰胺50mg/(kg.d),連續(xù)4d靜脈點滴。一般認為,輸入有核細胞數應≥3×108kg(供者體重)。移植物抗宿主?。℅VHD)是異基因骨髓移植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異基因骨髓移植后要常規(guī)采用預防GVHD措施,應用免疫抑制劑,如環(huán)孢素A(CSA)、環(huán)磷酰胺等(見異基因骨髓移植)。去除移植物中T細胞可以減少GVHD的發(fā)生,但移植失敗率增高,此法不常用。急性再障持久性植入率>80%,5年生存率>70%.因此急性再障有移植適應證者應首選異基因骨髓或血干細胞移植,但必須按移植常規(guī)進行,盡量減少移植相關合并癥。
5.免疫抑制劑治療
一部分再障患者是由于免疫功能失調,因此近年有用免疫抑制劑治療再障,目前常用的有抗淋巴細胞球蛋白(ALG)和抗胸腺細胞球蛋白(ATG),劑量為40mg/(kg.d),靜脈點滴,連用4d,或10~15mg/(kg.d),靜脈點滴8~14d,可同時合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用單倍體相合親屬提供的骨髓細胞輸注,在上述免疫抑制治療后應用雄激素,一般認為羥甲基雄酮效果好,副作用輕,3mg/(kg.d),連用3個月后評價療效。有效率20%~80%,多為45%~50%,完全緩解率約占20%,有效病例中15%有復發(fā)。從目前積累的病例分析看,療效與不同ATG或ALG制劑和選擇病例有關。診斷后早期用藥(<6個月)、粒細胞≥0.2×109/L、血小板≥30×109/L效果較好。一般認為療效與病因、年齡無關,聯合應用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比單用ATG或ALG效果要好。藥物反應有發(fā)熱、血小板減少、低血壓、血清病反應等;應積極處理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6.造血細胞因子治療
由于再障是干細胞疾病,應用造血細胞因子治療近年已有報道。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用EPO治再障必須大劑量才能有效;G-CSF、GM-CSF、IL-3治療再障對提高中性粒細胞減少感染,有一定效果,但對改善貧血和提高血小板效果不佳,大劑量應用可能有效,而這種效果常在停藥后隨之消失,有的甚至使粒細胞降至比用藥前更低。因此有人認為,只有在嚴重粒細胞缺乏或合并嚴重感染時應用上述細胞因子,一般不作為常規(guī)應用;聯合用藥治療重型再障可提高其療效,如與ALG或ATG和環(huán)孢素A(CSA)聯合治療;或CSA和雄激素聯合治療等。已有報道ALG、CSA、甲基強的松龍和rhG-CSF治療重型再障效果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