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西藥的毒副作用印象比較深刻,但對中藥的毒副作用卻往往缺乏認識,那么中藥到底有沒有毒副作用?我們的祖先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對中藥的毒副作用很早就有了一個清晰的概念。成書于約2千年前的《神農本草經》——我國現存最早的醫(yī)學著作,載藥365種,分為上、中、下品,書中說:“上藥120種為君,主養(yǎng)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不傷人。”“中藥120為臣,主養(yǎng)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藥125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就是說,上品藥大都屬于營養(yǎng)滋補強壯的藥品,無毒可久服,如人參、大棗 、甘草、枸杞子等。一般認為中藥中屬于藥食兼用者,如山楂、黑芝麻、大棗、赤小豆、……等等是沒有什么毒性的,可以常服。我國衛(wèi)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應作為依據。當然,按中醫(yī)理論即使是食物也有四氣五味之別,也應“辯證施食”,否則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其他相當大一部分中藥可認為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患者應遵醫(yī)囑用藥,不宜自己濫用中藥;藥膳屬于食品加藥,原則上亦應按中藥對待,除所加系藥食兼用者外,其余亦應按醫(yī)囑服用。也可考慮劃出一部分作為非處方藥膳可自行服用,但即使是自行服用的藥膳也應對該藥膳的使用知識(如該藥膳的性味是什么,適合哪種病癥,適合哪種體質的人服用,適合在什么季節(jié)服用等)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發(fā)揮藥膳的作用,避免它的負面影響。
劑量過大引起中毒 治病需要藥物有一定的有效劑量,劑量過小達不到治病的目的;但如劑量過大就容易產生副作用或毒性。例如,瓜蒂內服煎湯用量應為2.4-4.5克,一位患精神分裂癥的15歲女孩,卻服用令瓜蒂30克的驗方,服后不久,嘔吐、排出大量血性大便,自訴難受,輾轉不安;其父母認為是服藥后的必然現象,次日晨仍叫她用同一驗方空腹再服一次,遂引起大量嘔吐,排出大量爛肉血性大便,腹痛難忍、抽搐、煩躁,進而神志不清,入院搶救不足4小時死亡。醫(y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 有的人恨病吃藥,求愈心切,以為劑量越大,病就能越快地痊愈,以至造成慘痛的后果。例如某人因勞動后臂酸不適,本非大病,向鄰人索取含川烏的風濕止痛靈8粒,服后見輕,兩天后又索取20粒,一次服下,2小時后中毒身亡。
用藥時間過長引起中毒 早在一千二百多年前,唐代醫(yī)家王水就指出,既是無毒之藥,久服也會引起臟腑功能失調,不可不引起人們的警惕。對于有毒的中藥,盡管服用劑量很小,如長期服用同樣可引起中毒。例如,青海當地人曾習慣以狼毒、信石等做曲釀青稞酒,有人飲數年后致五宮歪斜,手足徐動,半身不遂。
某些有毒性的中藥,經過炮制后減少了毒性,但不都是完全無毒了 例如有10例報告服用糯米烘烤7次(炮制后)的斑蝥發(fā)生中毒的案例,可見藥物經炮制的減毒或安全是有一定的限度的。
正確對待古文獻中有關藥物毒性的記載 古文獻關于藥物毒性的學說是中醫(yī)藥學的寶庫,為后世研究藥物的毒性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但由于歷史條件所限,古代觀察某種藥物認為“無毒”,經過現代采用科學手段深入細致的觀察認為“有毒”的情況履見不鮮。前面提到了人參的例子,現再以甘草為例。甘草在《本經》中列為“上品”,屬于“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一類藥。而現代國內外有關甘草毒副作用的報告說明甘草如長期服用,即使在限量以內,也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甘草中毒嚴重者可發(fā)生肌肉弛緩麻痹、痙攣、抽搐、低血鉀、高血壓、心力衰竭、心臟停搏等癥狀。偶爾在本草上的記載也有錯誤的情況,例如《本草綱目》記載馬錢子無毒,后世很多本草乃至《中國藥典》都作了訂正,如果再以《本草綱目》作根據,顯然是錯誤的。所以看到古文記載某種藥物“無毒”久服延年就輕易去服用,甚或超量長期服用都是不妥當的。當然,為了科學實驗的目的而使用,自當別論。另外,像《本草綱目》這樣的輝煌大 作, 不能因為存在一點暇疵而否定它的光輝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