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藥品用量
①使用藥品時的“三不(不觸、不聞、不嘗昧)”源則:不能用手接觸約品,不要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藥品(特別是氣體)的氣味,不得嘗任何藥品的味道②取用藥品時注意節(jié)約原則:取用藥品應嚴格按照實驗規(guī)定的用量取用。如果沒有說明用量,一般按最少量(1~2mL)取用液體,固體只需蓋滿試管底部即可。最大量,液體不超過容器容積的1/3,固體不超過1/2.③用剩藥品的處理原則:實驗用剩的藥品不能因為要 “節(jié)約”而放回原試劑瓶,這樣做會污染試劑瓶中未使用的藥品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因此,用剩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試劑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帶出實驗室,要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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