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學教育網小編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的官網上查閱到了“河南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辦法”,其中涉及到了復試時間、復試方式與復試需要準備的材料,為幫助各位想要報考河南大學的考生了解,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通知內容如下:
一.復試工作的原則
學校以“確保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基本前提,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開展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各類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開公示、監(jiān)督、申訴機制健全,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1.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確保公平性,無論采取何種復試方式,都必須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3.確??茖W性,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方式
學校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為主、線上復試和現(xiàn)場復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結合本單位各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自定。
線上復試是指考生和復試小組通過網絡開展的遠程復試形式。具體形式為各學科(專業(yè))組織復試教師在河南大學相關培養(yǎng)單位視頻室舉行線上復試,考生在家或方便進行視頻操作的場地參加復試。
現(xiàn)場復試是指考生和復試小組面對面開展的復試形式。對實踐(實驗)能力有特殊考察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可以實施現(xiàn)場復試。
對于線上復試,統(tǒng)一采用WeLink視頻會議平臺。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使用指定軟件,并購買相關硬件設備,確保本單位線上復試順利進行;同時,各單位應加強參與復試人員技術培訓,使復試人員熟練掌握線上復試技能和流程。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提前告知考生線上復試軟件平臺,逐一確認考生網絡、設備等是否具備復試條件,遇到問題逐一解決。考生應提前測試線上復試軟件平臺能否正常使用,若無法正常進行,應及時向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反饋。
對于現(xiàn)場復試,將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定開封市復試地點開展,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在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錯峰組織考生開展現(xiàn)場復試。
三.復試與錄取的組織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開展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學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行二級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主要職責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研究生招生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指導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開展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主要職責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組織成立本單位“考生資格核查小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和“線上復試服務小組”(采取線上復試時設置),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夠勝任復試任務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購置復試相關硬件設備,對參加復試的所有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
四.復試比例、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名單和復試方案
1.復試比例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2020年我校所有招生學科(專業(yè))復試比例原則上均為 1:1.2。
2.復試分數(shù)線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已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河南大學微信公眾號同時公布。
3.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于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4.復試方案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復試方案由各單位于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忌鷳皶r關注我校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官方網站,認真查看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方案,并按照相關要求提前準備復試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考生。
五.復試時間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兩批進行: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2020年5月1日至5月20日。其中,線上復試于5月1日至15日進行,現(xiàn)場復試于5月7日至20日進行。
調劑考生復試: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具體時間見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方案。
六.復試通知
復試通知方式同時采用以下方式進行:
(1)網絡通知: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再寄發(fā)復試通知書。
(2)電話通知:各單位應提前通知考生參加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的,應告知考生網上復試軟件平臺,逐一確認考生網絡、設備等是否具備復試條件,并逐一解決。
沒有及時接到學院(實驗室、中心)電話復試通知的考生,只要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shù)線,請及時聯(lián)系招生學院(實驗室、中心)了解復試相關情況。
七.復試報到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按照確定的復試方案組織考生進行線上或現(xiàn)場報到??忌鷪蟮綍r,應簽“誠信考試承諾書”。
八.報考資格復查
資格復查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
九.復試內容、形式與成績構成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測試、專業(yè)知識面試、學術學位復試專業(yè)考試(此項考試僅學術學位研究生設置)。對實踐(實驗)能力有特殊考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環(huán)節(jié)。
1.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均采取口語測試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應安排在每一位考生專業(yè)復試前進行,單獨打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所占權重為復試成績的10%。
2.復試專業(yè)考試
學術學位研究生應單獨設置“學術學位復試專業(yè)考試”(此項考試僅學術學位研究生設置),內容為2020年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內容。采取線上復試的,可以口試方式進行,成績以百分計,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應單獨設置“同等學力加試”(此項考試僅同等學力考生設置),內容為2020年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采取線上復試的,可以口試方式進行,成績以百分計。同等學力加試屬于資格考試,不計入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認定標準為: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畢業(yè)2年以上高職高??忌?,沒有學士學位的成人往屆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結業(yè)生均被視為同等學力。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應單獨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此項考試僅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設置)。采取線上復試的,可以口試方式進行,成績以百分計,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3.專業(yè)知識面試
專業(yè)知識面試由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采取線上復試的,應優(yōu)化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4.成績構成
考生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者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復試成績原則上占總成績權重的30-50%,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自定。復試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項不合格,不予錄取。
十.調劑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將于5月20日左右開通,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最新下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做好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開展調劑工作。具體調劑政策請于近期關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十一.錄取
1.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提出擬錄取建議,并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2.各單位到學校研究生院領取思想政治考核表與調檔函,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情況,必要時,派人進行外調。函調和外調有關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我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继幜P,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我校將慎重考慮是否予以錄取。
4.考生體檢采取由線上提供體檢報告的方式進行??忌跀M錄取后提供近期(三個月內)二級或二級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即可,體檢報告的核查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考生資格核查小組”負責。
十二.復試的信息公開、監(jiān)督、復議
1.信息公開。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辦要求,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相關信息,研究生院應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
2.監(jiān)督。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所有研究生復試相關工作安排必須經過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本單位紀檢人員全程參與。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的復試工作受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巡視監(jiān)督,并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復試期間,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監(jiān)督小組”,督導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情況,對在復試過程中未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省招辦和學校相關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學院(實驗室、中心),我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問責有關責任人,核減其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
3.申訴及復議。 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有關單位進行復議。紀委電話: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電話:0371-22867269/22869091;郵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違規(guī)處理
1.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制定嚴格的復試程序和規(guī)范,加強復試過程管理。復試過程中,對有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學校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對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及考生所在單位的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對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2.對在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學院(實驗室、中心),我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在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的同時,核減其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
3.對在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我校工作人員,由我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參與任何與研究生相關的工作。非我校人員,我校通知有關部門要求對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認真貫徹落實學校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將老師和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lián)動機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疫情,維護學校和社會的安全穩(wěn)定。
原文來源:https://yjsy.hunnu.edu.cn/info/1028/101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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