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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有效劑量定義-公共衛(wèi)生助理醫(yī)師輔導

2014-07-11 19:21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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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教育網整理了公衛(wèi)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考試中的相關考試內容,供大家參考。

生物有效劑量——又稱靶劑量,是指送達劑量中到達毒作用部位的部分。機體最常見的暴露外源化學物的途徑為經口、吸入和經皮,其他途徑有各種注射途徑等。

暴露特征是決定外源化學物對機體損害作用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暴露特征包括暴露途徑和暴露期限以及暴露頻率

毒理學一般講動物實驗按染毒期限分成四個范疇:

1.急性毒性試驗定義為24小時內一次或多次染毒;

2.亞急性毒性試驗是指大于一天或短于一個月的重復染毒;

3.亞慢性毒性試驗是指在一個月至三個月的重復染毒;

4.慢性毒性試驗是指在三個月以上的重復染毒;

一種外源化學物一次染毒可以引起嚴重的毒作用,但分次染毒而總量相同可能不引起毒作用。因此,重復染毒引起毒作用的關鍵因素是暴露頻率,而不是暴露期限。

距筆試考試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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