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敏質控具體方法:
質控株應每天隨臨床分離株一道進行藥敏試驗,質控株的藥敏結果如果在質控允許范圍內(參見最新CLSI文件),說明實驗條件符合要求,結果可信;若藥敏結果在質控允許范圍外,則實驗中可能存在差錯。
由于質控允許范圍的最大值與最小值是質控株在標準條件下多次重復實驗的95%可信限,故20次連續(xù)質控結果中僅允許1次落在范圍外,但不能偏離質控允許范圍中間值【(最大值+最小值)/2】4個標準差。由于允許范圍恰好包括4個標準差,故落在允許范圍外的抑菌圈直徑一定要在離中間值一個允許范圍(中間值±1個允許范圍)之內。
此外,20次或更多次藥敏結果的平均值應接近中間值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如果20次連續(xù)質控結果中 ≥2次或30次中有≥4次結果超出了允許范圍,則提示實驗過程中存在問題,必須查找原因加以解決。
常規(guī)的藥敏質控可按下法進行:連續(xù)測定某藥對質控株的藥敏結果,每天一次,共測20或30天,取得20或30個值。
1.如果20個值中僅有一個值,或30個值中僅有三個以下的值超出允許范圍,則結果基本可信,可改每天質控一次為每周一次。此后,若某周出現一次質控值超出允許范圍,則于當天查找原因(包括用錯紙片和質控株,菌株污染,孵育條件錯誤等),經糾正明顯錯誤后重測,如結果在允許范圍內可繼續(xù)每周一次的質控;如未能找出明顯原因則需采取立即糾正措施:
連續(xù)質控五天,每天一次:
①若五次結果皆在允許范圍以內,則繼續(xù)每周一次的質控;
②五次結果只要有一次失控,則存在系統(tǒng)誤差,需進行增加的糾正措施:查找到原因,然后改每周一次質控為每天一次,完成20(或30)天質控,其間失控次數若在一次(或三次)以內,則再改為每周一次。
2.如果有兩個(或四個)以上的值超過允許范圍,則繼續(xù)做每天一次的質控。
3.每當改變試劑、藥敏紙片和培養(yǎng)基等時,均要重新進行連續(xù)20(或30)天的質控。
4.每次失控均要查找原因,糾正后才能發(fā)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