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免費資料
免費領取
網(wǎng)校內部資料包
考試輔導
直播課
不傷害:最先提出"不傷害原則"的西方醫(yī)學家是希波克拉底(2004年試題)
(一)不傷害原則的概念
不傷害原則是指在診治過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損傷。這是醫(yī)務工作者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二)對不傷害原則的正確理解
一般地說,凡是醫(yī)療上必需的符合適應證的診治手段都是不違背不傷害原則的;相反,如果診治手段對病人是無益的、不必要的甚至是禁忌的,有意或無意地強迫實施,使病人受到傷害,就違背了不傷害原則。
不傷害不是絕對的。因為很多檢查和治療,即使符合適應證,是必須實施的,也會給病人帶來生理上或心理上不可避免的傷害。不傷害原則要求對不可避免的傷害一定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要控制在最低程度之內,而不可放任。
(三)臨床上可能對病人造成傷害的情況
1.醫(yī)務人員的知識和技能水平低下。
2.對病人的呼叫或提問置之不理。
3.歧視、侮辱、謾罵病人或其家屬。
4.強迫病人接受某項檢查或治療措施。
5.施行不必要的檢查或治療。
6.醫(yī)務人員的行為疏忽、粗枝大葉。
7.不適當?shù)叵拗?、約束病人的自由。
8.威脅或打罵病人。
9.拒絕對某些病人提供醫(yī)療照護。
10.拖延或拒絕對急診病人進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