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毅稱:“青蒿不僅記載于古代中藥書中,而且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中國民間也有使用的記錄。”
有資料顯示,江蘇高郵縣一直有使用青蒿治瘧疾的做法。雙氫青蒿素發(fā)明人李英回憶稱,1958年高郵就有用青蒿汆湯治療瘧疾的記錄,在1969年,當地農村醫(yī)生和群眾還利用當地青蒿開展瘧疾的群防群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0年代的某些實驗顯示,某些提取工藝不存在提取溫度超過60ºC,有效成分就會被破壞的現象,該地區(qū)青蒿的療效或許與此有關。
而關于青蒿和黃花蒿“張冠李戴”的問題,據2009年出版的屠呦呦著《青蒿及青蒿素類藥物》稱,這是當初日本植物學家在編訂草本植物的英文名稱時,誤將青蒿系到Artemisia apiacea hance下,而黃花蒿則被定名為Artemisia annua Linn。
實際上,根據李時珍描述的植物性狀,日本學者定名有誤,青蒿其實就是Artemisia annua Linn,即含有青蒿素成分的那種有效藥物。而Artemisia apiacea hance則是另一種不相干的植物邪蒿。
至于“黃花蒿”,屠呦呦認為另有其物,而據有的學者研究,黃花蒿可能是青蒿的晚出異名,《本草綱目》對兩者的記載都是“味苦”,兩者實際為一回事。
因此,屠呦呦認為李時珍《本草綱目》中并未弄錯,所載“青蒿”即含有青蒿素的正品。屠呦呦認為,《肘后備急方》及《本草綱目》對青蒿素的發(fā)現是起到很大作用的。
青蒿:為菊科植物黃花蒿( Artemisia annua L.)的全草。
主產于安徽、河南、江蘇、河北、陜西、山西等地。
商品均以色青綠、干燥、質嫩、未開花、氣味濃郁者為佳。含青蒿素。
牡蒿 :為菊科植物牡蒿( Artemisia japonica Thunb.)的全草。在江蘇、
上海、四川等地藥材市場上作“青蒿”使用。
茵陳蒿:為菊科植物茵陳蒿(Artemisia capillaris Thunb.)的全草。東北
地區(qū)常作“青蒿”入藥。不含青蒿素。
小花蒿:菊科植物小花蒿(Artemisia parviflora R.)的全草。以青蒿收載
入《滇南本草》,云南昆明亦稱此為青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