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按照預防為主的方針,如能嚴格執(zhí)行農藥的管理制度,加強生產及使用農藥的勞動保護措施,有機磷酸酯類農藥中毒是可以預防的。
2.急性中毒的治療
(1)迅速消除毒物以免繼續(xù)吸收發(fā)現中毒時,應立即將患者移出有毒場所。對經皮膚侵入的中毒者,應清洗皮膚,最好用溫水和肥皂徹底清洗。經口中毒時,應首先抽出胃液和毒物,并立即以微溫的2%碳酸氫鈉溶液或1%食鹽水反復洗胃,直至洗出液不再有有機磷農藥的特殊氣味為止。然后再給硫酸鎂導瀉。敵百蟲口服中毒時不能用堿性溶液洗胃,因它在堿性溶液中可轉化成敵敵畏而增加毒性。醫(yī)學|教育網眼部染毒,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或0.9%鹽水沖洗數分鐘。
(2)積極使用解毒藥須及早、足量、反復地注射阿托品,能迅速解除有機磷酸酯類中毒時的M樣癥狀,緩解呼吸道和胃腸道平滑肌的興奮性;也能解除一部分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癥狀,使昏迷病人蘇醒。此外,大劑量阿托品還具阻斷神經節(jié)作用,從而對抗有機磷酸酯類的興奮神經節(jié)的作用。但阿托品對N2受體無效,因此不能制止骨骼肌震顫,對中毒晚期的呼吸肌麻痹也無效,也無復活膽堿酯酶作用,療效不易鞏固。因此須與膽堿酯酶復活藥合用,對中度和重度中毒病例,更須如此。但在兩藥合用的患者,當膽堿酯酶復活后,機體可恢復對阿托品的敏感性,易發(fā)生阿托品中毒。因此,兩藥合用時,應適當減少阿托品的劑量。
3,慢性中毒的治療對慢性中毒,目前尚無特殊治療方法,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類藥物,療效并不理想。對生產工人,或經常接觸者,當血中膽堿酯酶活性下降至50%以下時,應暫時脫離與有機磷酸酯類的接觸,以免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