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卒中和高血壓的關系:
腦卒中是高血壓的重要合并癥之一,超過60%的腦卒中患者有高血壓病史。研究發(fā)現(xiàn),腦卒中的年復發(fā)率高達3-5%,且與動脈血壓水平呈密切的正向相關關系。另一方面,積極的降壓治療可明顯減低腦卒中復發(fā)的危險性。循證醫(yī)學證據(jù)表明,經(jīng)降壓治療將腦卒中患者的血壓控制到滿意水平后,發(fā)生腦卒中的危險性有可能降低至與無腦卒中病史患者同等水平。為此,新指南中對該人群的降壓治療同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張將既往有腦血管病史患者的血壓降低至140/90 mmHg以下甚至更低。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病理生理機制與臨床特點,腦卒中急性期的降壓治療應更為謹慎。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急性腦卒中時,尤其是發(fā)病一周以內,血漿皮質醇和兒茶酚胺水平明顯升高,患者出現(xiàn)顱內壓增高、腦缺氧、疼痛及精神緊張等,并由此引起反射性血壓升高。此時機體本身會對這一系列的變化作出生理反應與調整。如果在這一階段過多的降低血壓,有可能加重腦組織缺血、缺氧,不利于病情恢復甚至引起更為嚴重的后果。因此,除非血壓嚴重升高(超過180/105mmHg),應暫時停用降壓藥物。一般認為,急性腦梗死發(fā)病一周以內時,血壓維持在160-180/90-105mmHg之間最為適宜。如血壓嚴重升高,應選用一些作用較弱的降壓藥物,使血壓平穩(wěn)緩慢的降低。
與缺血性腦卒中相比,出血性腦卒中的降壓治療更為復雜:血壓過高會導致再次出血或活動性出血,血壓過低又會加重腦缺血。對這類患者,現(xiàn)認為將血壓維持在腦出血前水平或略高更為穩(wěn)妥。血壓過高時,可在降低顱內壓的前提下慎重選用一些作用較為平和的降壓藥物,使血壓平穩(wěn)緩慢的降低。一般2小時內血壓降低不多于25%.血壓降低過快、過多均可能會對病情造成不利影響。急性腦出血時血壓維持在150-160/90-100mmHg為宜。
無論腦出血還是腦梗死,一旦病情恢復穩(wěn)定,均應逐步恢復降壓治療,并將血壓控制在140/90mmHg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