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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結核用藥原則:
1.加強支持治療對該病尤其重要,要全面考慮及時補充營養(yǎng)。
2.早期患者通常使用抗結核一線藥物,二聯(lián)或三聯(lián)連續(xù)治療,復檢。
3.療效不佳時加用二線藥物。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
4.全身中毒癥狀嚴重加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5.部分抗結核藥對肝有損害,注意復查肝功能、必要時護肝。
6.病情好轉,可減少劑量,但仍需維持1-2年。
7.有腸梗阻、急性腸穿孔、慢性腸穿孔引起瘺管者可行手術治療,術后抗結核1-2年。
8.診斷不明可使用試驗性治療,足量,抗結核治療3-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