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一種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2.作抗癲癎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4.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物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撤藥癥狀。
5. 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對中樞產生協(xié)同抑制作用,應注意。
6.下列情況慎用:輕微腦功能障礙(MBD)癥、低血壓、高血壓、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功能減退、心肝腎功能損害、高空作業(yè)、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yè)者。